发布日期:2018-03-27来源: 环境保护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水泥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源强核算的程序、方法及选取原则、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附录A~附录F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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