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3-10来源: 山东省环保厅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标准已通过审查,经省政府同意,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2376-2013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664-2013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990-2013 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3-2013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3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5-2013 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山东省地方标准 2013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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