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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3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03-24来源: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319日-20143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7291994   

   真:029-87294480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层环保厅环评处  

  编:71000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49.5MW风电项目

榆林市府谷县田家寨乡

府谷县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田家寨镇。风电场区域东经110°41'19.87"110°51'52.12",北纬38°56'35.86"39° 2'18.09",东西跨度约6km,南北跨度约9km。本项目建设规模为49.5MW,计划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集控中心一座,集控中心设置110kV升压变电站。设计年上网电量9619.9kWh,本期以1110kV出线就近接入当地电网。

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7.45hm2,临时占地6.62hm2。静态总投资41507.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72万元,占总投资的0.66%

 

 

 

 

 

 

 

 

 

 

通过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取土回填、有效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降低施工扬尘。项目设职工食堂一座,油烟安装油烟机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经防渗处理的沉淀池储存,非冬季节用于升压站及风电场地的绿化,冬季暂存于沉淀池,不外排。含油污水排入事故油池暂存,定期外运至有资质的危险固体废物单位进行处置。要求风电机组单台风机在微观选址时应保证风机距最近居民点距离在130m以上,以确保居民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生产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风电设备维护检修及主变压器维护检修或发生事故时产生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检修及发生突发事故时变压器油先排入事故油池,送有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理,不外排。

报告表未做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