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3-28来源: 环境保护部
各有关单位:
自2007年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实施以来,水专项总体专家组和主题专家组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协调和把关作用,为专项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强化技术管理体系,水专项牵头组织部门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总体专家组和主题专家组进行了充实调整,经水专项领导小组批准,现将新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和主题专家组名单予以印发(见附件)。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2月28日
抄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级水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专家组、主题专家组、重点流域专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