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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评机构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1来源: 辽宁省环保厅

  

各环评机构,各市、昌图、绥中县环保局:

按照环保部的统一部署,我厅将于近期开展2013年度全省环评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内容:环评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施配置,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和制度建设,2013年编制完成的环评文件质量及工作效率,环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环评机构改制情况,环评机构及其个人受到奖罚情况等。

2、考核方式:在环评机构自查基础上,对环评机构进行现场抽查和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我厅委托省环评行业协会组织现场检查和环评文件质量考核,各市、昌图、绥中县环保局负责对本埠及外埠环评机构在当地日常审批工作情况考核。

3、考核时间安排:1月底前为自查和抽查阶段,210日至20日为考核阶段。各环评机构务必在210日前,将按照考核内容完成的自查报告和2013年建设项目环评业绩清单(2013年编制完成送审的全部项目,格式见附件)报到环评处,作为这次考核的重要依据。

4、联系人:

环评处:

李强  62788573/13940276354, 13940276354@163.com

附件:2013年辽宁省环评机构年度考核环评业绩清单

(因传真不顺畅,该通知正式盖章件扫描版在环评机构业绩申报公告栏目中,请各单位自行下载使用,谢谢理解合作)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O一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