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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研究成果被自治区人民政府采纳

发布日期:2014-04-04来源: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持完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发酵类制药企业和氨基酸生产企业污染防治研究》课题成果被自治区环保厅采纳,已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酵类制药企业和氨基酸生产企业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14号)发布。

此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加强发酵类制药企业和氨基酸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对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将起到遏制作用,也将切实解决发酵类制药企业和氨基酸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相关附件: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酵类制药企业和氨基酸生产企业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