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4-11来源: 福建省环保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备注 |
1 |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装船泊位(东吴作业区14#泊位) 及二期一阶段工程 |
拟建工程位于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铺镇塔林村,在建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位置后沿。 |
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 |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
本工程位于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的散货码头区内。建设规模为码头年设计吞吐量195万吨,拟建设1个3.5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及其它配套设施。同时作为二期工程的启动工程,配套建设1个工作船泊位及二期工程预制场地。 |
一、海域水环境。工程施工期码头前沿基槽和护岸开挖、港池和航道疏浚等对海域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是生活污水、码头冲洗水、船舶污水等的影响。主要措施:合理安排工期,采用先进的疏浚设备和工艺,减少对底泥的扰动强度和范围。疏浚物作为陆域填积物使用。陆域回填应按“先围后填”原则实施,减少回填造陆过程的泥沙入海影响。本工程运营期污水依托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工程在码头前沿建设2座各30立方米的沉煤池;在办公区建设300立方米生活污水蓄水池。到港船舶污水按海事部门的要求处理。 二、海域生态环境。工程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主要措施:采取增殖放流方式进行生态补偿。 三、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间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施工船舶废气等, 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码头装船作业、配煤筒仓以及转运站皮带机转接点产生的粉尘。主要措施:采取围挡、密闭或喷淋等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加强作业现场管理,控制了二次扬尘污染。 四、声环境影响。预测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主要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营运期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 五、固体废物。船舶垃圾属于一般生活垃圾,可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属于危险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有关处置要求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置。 六、环境风险主要是在溢油事故的环境风险。主要措施: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按规范落实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 |
环评单位分别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发放调查表和回访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本次公参共发放问询表290份,回收有效样本265份,回收率91%。受访公众100%赞成本工程的建设,包括93%的公众为支持,7%的公众为有条件支持。主要条件包括做好养殖户补偿;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等。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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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14年4月2日-201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03 、88367027(传真)
电子邮箱: hpc@fjepb.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下载
· 关于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装船泊位(东吴作业区14_)及二期一阶段工程附近海域养殖征用补偿的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