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5-05来源: 上海市环保局
2013年,我局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严格落实“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主要污染物总量篇章的编制要求,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按照“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施意见和总量核算细则,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确总量指标的来源,确保新增量来源于区域削减或重点行业平衡,对涉及总量建设项目开展部门会审,通过以上手段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据统计,2013年全年,我局共审批涉及COD总量指标项目25个,新增COD 32.10吨/年;涉及NH3-N总量指标项目10个,新增NH3-N 2.29吨/年;涉及SO2总量指标项目3个,削减SO221.49吨/年;涉NOx总量指标项目11个,削减NOx 7631.52吨/年。通过“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均落实了指标来源,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以新带老、结构调整等综合性措施较好地控制了主要水污染物新增量,并实现了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