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5-05来源: 上海市环保局
日前,上海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2014年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工作会议。市环保局环评处、法规处,各区县环保局,上海自贸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产业区、上海化工区等开发区管委会,市环科院、投资咨询公司、环境学会等技术评估单位参加了会议。市环保局孙建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了讲话。
会上,市环保局环评处回顾了2013年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并对2014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2013年,在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在审批制度改革、环评机构管理、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查处、环评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2014年,根据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将共同推进环评审批制度的改革和创新,细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增强街镇环评管理能力;同时,按照环保部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和环评机构日常监管的要求,继续推进产业区块规划环评,加强批后监管、事中监管,加大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推进力度,继续加强作风建设。
局环评处、法规处分别通报了2013年环评机构年度考核,以及2013年建设项目审批行政执法规范性检查情况;开展了《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沪从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行政许可规范性的培训。普陀区环保局、青浦区环保局在2013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中获得“优秀”等级。
市环保局孙建副局长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市区两级环保部门2013年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工作,同时结合当前形势,对2014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应共同努力,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工作机制上不断创新,继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二是,当前形势下,随着环评信息全过程公开,各级环保审批部门应进一步重视建设项目环评工作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问题。环保审批部门应恪守职责、严格执法,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认真执行环保法规和标准,落实源头防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环境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三是,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应进一步重视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工作机制,应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区县政府协调,形成合力,为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做好保障工作。四是,应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建立集体审查制度和重大项目共同决策,依法履职、守住底线;同时强化事中、批后监管,继续做好“未批先建、久拖不验”问题治理,作为长效管理要求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