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5-07来源: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东莞全面深化环评审批改革,将对特定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豁免,并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日前,东莞市环保局向全市各镇街环保部门发出通知,从6月15日开始对未列入当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噪声废气扰民、没有明显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将原则上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畴。纳入豁免名录的建设项目可以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环评备案替代环评审批是此次改革的另一大亮点。
东莞市环保局项目审批科相关负责人5月5日告诉记者,若建设、运营过程中发生污染环境行为、或发现备案项目存在漏报、瞒报相关信息,环保部门将依法给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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