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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保厅:关于2014年5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05-14来源: 河南省环保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生态处。公示期为2014513日-2014519日。

    电话:0371-66309106

    传真:0371-66309106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中段(4500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高李分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邓州市陶营乡高李村

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项目属于新建性质,为育肥场,其生产周期为173天(其中保育56天,育肥117天),仔猪由牧原公司其他分场提供。场区年存栏保育猪4万头,育肥猪8万头,年出栏生猪25万头,占地面积579亩。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育舍、育肥舍、办公生活区、沼气工程及配套设施、焚烧炉等。项目总投资14289.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8万元。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猪尿液、猪舍冲洗水、机械刮板机冲洗水、职工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由2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处理规模分别为340立方米/天和250立方米/天,产生沼气653.7立方米/天,净化处理后贮存于贮气柜(300立方米)内,其中90立方米/天用于职工食堂,剩余部分放空火炬燃烧;产生沼液328.6立方米/天,经沼液暂存池(有效容积48000立方米)收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场区猪舍、沼气工程、堆肥发酵区和沼液储存池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采取喷洒除臭剂及绿化阻臭等防治措施。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猪粪、固液分离粪渣、沼渣收集后用于制作固体有机肥;病死猪送至焚烧炉进行焚烧;医疗、防疫固废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后再生处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养殖区、污水处理系统、沼液暂存池等采取硬化、防渗措施。

采取两次公示、发放公众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发放调查表260份,共收回有效调查表250份,无反对意见。

2

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姚李分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邓州市都司镇姚李村

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项目属于新建性质,为育肥场,其生产周期为173天(其中保育56天,育肥117天),仔猪由牧原公司其他分场提供。场区年存栏保育猪3万头,育肥猪7万头,年出栏生猪20万头,占地面积552亩。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育舍、育肥舍、办公生活区、沼气工程及配套设施、焚烧炉等。项目总投资11793.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2万元。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猪尿液、猪舍冲洗水、机械刮板机冲洗水、职工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由1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处理规模为340立方米/天,产生沼气541立方米/天,净化处理后贮存于贮气柜(230立方米)内,其中60立方米/天用于职工食堂,剩余部分放空火炬燃烧;产生沼液274.7立方米/天,经沼液暂存池(有效容积40000立方米)收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场区猪舍、沼气工程、堆肥发酵区和沼液储存池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采取喷洒除臭剂及绿化阻臭等防治措施。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猪粪、固液分离粪渣、沼渣收集后用于制作固体有机肥;病死猪送至焚烧炉进行焚烧;医疗、防疫固废在场内暂存后,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后再生处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养殖区、污水处理系统、沼液暂存池等采取硬化、防渗措施。

采取两次公示、发放公众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发放调查表250份,共收回有效调查表240份,无反对意见。

3

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郭村煤矿2013年煤炭产业升级改造项目

偃师市缑氏镇、大口镇境内

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属技改性质,矿区面积约16平方公里。本次升级改造项目利用郭村煤矿现有系统,在井田西翼增加1个采区,将原永华三矿主斜井改为副斜井,用于西翼采区矸石提升,将原永华三矿副立井扩修后用作西翼采区回风,即西风井。升级改造系统完成后,矿井生产能力可由30万吨/年增加到90万吨/年,服务年限26.9年。项目总投资256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2万元。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正常涌水(536 立方米/小时)经矿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800立方米/小时)处理后,部分(1920立方米/天)用于井下防尘和地面生产生活用水,剩余部分农灌季节(约9个月)用于农灌,非农灌季节排入浏涧河;生活污水(520立方米/天)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共3套,单套处理能力240立方米/天)处理后,部分(143立方米/天)用于地面绿化降尘用水,剩余部分达标排入浏涧河。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矿区原采用23/小时的燃煤锅炉供暖,本次升级改造项目将原有锅炉拆除,采用34/小时的燃煤锅炉,锅炉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40米高烟囱外排。此外,储煤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和自动洒水装置,矸石周转场四周设置自动洒水装置。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煤矸石(约13.5万吨/年)经矸石临时堆场周转后,全部运往偃师市白云岭建材厂综合利用;锅炉灰渣收集后用于塌陷区充填和道路修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往缑氏镇垃圾中转站妥善处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矿区在选择生产设备时尽量选用产噪低或附有配套降噪措施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震等降噪设施;运输车辆安装低噪声喇叭;加强矿区绿化。

采取两次公示、发放公众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发放调查表210份,共收回有效调查表201份,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