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7-03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全省环评审批效能,我厅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7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电话:0571-28869059,传真0571-28869009,邮箱:xuxw@zjepb.gov.cn)。
附件:关于全面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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