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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保厅:关于2014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07-04来源: 河南省环保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东草沟金银矿(3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洛阳有色矿业集团嵩县矿业有限公司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选厂及尾矿库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公示期为2014年6月24日-2013年6月30日。

    电话:0371-66309103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中段(450004)

序号

项目名称及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项目名称: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东草沟金银矿(3万吨/年)采矿项目

评价机构:

洛阳青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位于洛宁县下峪乡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属于新建,位于洛宁县下峪乡,矿区面积19.772平方公里,地下开采18个矿体,其中13个金矿、4个银矿、1个铅矿。设计6个采区、13个开拓系统,共建设26条平硐、1条主竖井、7条回风平硐、13条风井,设置13处工业场地、13处废石场、2处排土场,新修道路11.91公里。项目可采矿石量267757吨,设计生产规模3万吨/年,服务年限11.23年,其中,基建期1.5年。项目总投资178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9.9万元,占总投资的16.8%。

 

1.环境敏感性:大气防护距离为300米,尾矿库下游900米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古迹保单位等敏感区域,项目边界距离河南洛阳熊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边界最近约1679米。选场内29户112人须占地搬迁,尾矿库内58户182人须工程搬迁,尾矿库初期坝至沟口15户63人须安全搬迁。建设单位已与嵩县政府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确定了搬迁新址,项目开工前予以整体搬迁。

2.民采遗留环境问题及其解决:东草沟采区的C8-C9开拓系统附近有遗留民采平硐一处,平硐外堆约800立方米废石,直接倾倒于沟内,废石没有任何防护及植被恢复措施。治理措施为:封堵民采硐,沿废石堆靠近沟底下游一侧建设高1.5米、长20米的挡渣墙,废石堆表面平整后恢复植被。基建期内完成。

3.固废治理施工期表土产生量7696立方米,上庄采区H30-II、H30-I开拓系统工业场地附近另选两处凹坑,作为表土临时堆场,其余采区的表土临时堆存于相应废石场的尾部区域。堆土区域下边沿应建设高1米的临时挡土墙,并对临时堆土场使用工程土工布进行覆盖,防治雨季冲刷造成水土流失,用作闭矿期生态恢复。基建期废石部分用于平垫工业场地,其余运至相应废石场堆存。C8-C9开拓系统、C8-II开拓系统、H15-H17开拓系统、X1-X7开拓系统的部分采矿废石约1478立方米,用于井下采空区回填支护,剩余各系统采矿废石全部存入废石场。废石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石场设浆砌石挡渣墙。

4. 废水治理生活废水为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及粪便,无食堂、洗浴废水。工业场地设置生活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工业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矿井涌水经沉淀后,用于湿法凿岩、场地降尘、绿化,不得外排。经类比,矿井涌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要求。

5.废气、噪声治理帆布篷遮盖施工材料,及时清理散落的施工材料,清运弃渣;井下采取湿式凿岩,加强通风、产尘点进行喷雾洒水;配置洒水车一辆,每日对工业场地、废石场和运输道路进行定时洒水,禁止夜间施工和运输。

6、生态恢复:在废石堆放过程中及时进行坡面整治、削坡开级,形成有利于植被恢复的地表条件。闭矿期对工业场地进行平整,恢复植被;废石场顶部进行平整,利用基建期的表土对废石场覆土恢复植被。

两次信息公示,公开环评简本,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发放210份调查问卷,收回203份,无反对意见。

2

项目名称:洛阳有色矿业集团嵩县矿业有限公司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

选厂及尾矿库工程

评价机构: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位于嵩县德亭镇下黄庄

洛阳有色矿业集团嵩县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嵩县德亭镇下黄庄,是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的配套选厂。生产规模5000吨/天,采用浮选工艺,年产钼精粉1696.5吨/年、铅精粉5220吨/年。尾矿库位于选厂东北1.6公里黄水庵沟内,占地面积118.21公顷,总坝高115米,总库容3707.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993.4万立方米,服务年限30年。项目总投资17932.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9.5万元,占总投资的3.3%。

 

1.环境敏感性:大气防护距离为300米,尾矿库下游900米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古迹保单位等敏感区域,项目边界距离河南洛阳熊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边界最近约1679米。选场内29户112人须占地搬迁,尾矿库内58户182人须工程搬迁,尾矿库初期坝至沟口15户63人须安全搬迁。建设单位已与嵩县政府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确定了搬迁新址,项目开工前予以整体搬迁。

2.固废治理:施工期表土产生量3.07万立方米,装编织袋中,堆置于尾矿库初期坝前,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尾矿年生144.31万吨/年,经类比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钼选厂尾矿,本项目尾矿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废,全部由管道输送至尾矿库堆存。

3.废水治理生活废水产生量38立方米/天,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尾矿渣一并泵入尾矿库;尾矿水澄清后进入1000立方米的尾矿库渗水池,再泵至选厂5000立方米的回水高位水池,供选厂循环使用,不外排。原料堆场西侧最低处设置120立方米雨水收集池,沉淀澄清后的雨水用于工业场地降尘,不外排。

4.废气、噪声治理破碎、筛分、皮带走廊采用全部封闭设置,圆锥破碎机上料口和下料口设置密闭罩,并配备袋式除尘器,废气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筛分车间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浓度》(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在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选厂周围最近居民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事故风险防范项目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设三级防范措施,确保尾矿水打入尾矿库,做到尾矿水不外排。

6、生态恢复对厂区及生活区进行绿化,尾矿库服务期满后,及时清理、封场,在尾矿渣表面覆土,覆土厚度约0.2~0.5m厚,在坝体坡面种植小灌木、草藤等植物,库区内种植乔、灌木,甚至经济林等。选厂服务期满后,对不能利用的建筑拆除,进行土地平整,并覆土复耕。

两次公示、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共发放调查问卷220份,收回有效问卷202份,99%的被调查者支持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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