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7-08来源: 安徽省环保厅
一、2014年6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黄山市美达电器有限公司铅蓄电池生产线搬迁入园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皖环函〔2014〕743号 |
2014-6-4 |
2 |
关于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皖环函〔2014〕765号 |
2014-6-9 |
3 |
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马尾山硫铁矿年采选38万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皖环函〔2014〕780号 |
2014-6-16 |
4 |
关于安徽省繁昌县国全矿业有限公司繁昌县楼屋基铁矿、水泥配料用粘土矿采矿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皖环函〔2014〕810号 |
2014-6-17 |
5 |
关于青阳县林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尖山方解石矿年产20万吨采矿整合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皖环函〔2014〕819号 |
2014-6-19 |
6 |
关于安徽凤阳宏盛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滁州港凤阳港区油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皖环函〔2014〕837号 |
2014-6-26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1-62376679(传真)
通讯地址: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
邮编:230071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