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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保厅:关于2014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09-25来源: 河南省环保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生态处。公示期为2014923日-2014929日。

    电话:0371-66309106

    传真:0371-66309106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中段(4500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原煤产业升级改造项目

平顶山市新华区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平煤九矿于1959年投产,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为30t/a,主要开采己组煤层,本次升级改造项目增加开采一个煤层(丁组),实现两组煤层同时开采,生产规模提高至90t/a,服务年限22.5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换运煤皮带、新增巷道工程、更换提升机等设备、新建瓦斯抽放站、扩建矿井水处理站等,利用原工业场地和道路,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28606万元,环保投资210万元。

水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水正常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用于井下生产、场地绿化、储煤场洒水等,剩余部分排至湛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储煤场采取设置防风抑尘网、定时洒水(配置24个喷雾洒水装置)等降尘措施,矸石周转场采取定时清扫、加盖顶棚、人工洒水等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新增巷道工程的掘进矸石部分用于场地平整和周边村庄居民垫路,剩余掘进矸石及矿井生产期产生的煤矸石经矸石周转场周转后,全部运往平煤神马集团宏瑞建材公司制砖。生活垃圾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设施等降噪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水保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加强对井田地表移动和变形情况的观测,采取随沉随填的措施保证采区内道路正常通行;矿井服务期满后,及时封填井筒,拆除不可利用的建筑,进行生态恢复。

采取两次公示、发放公众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发放调查表270份,共收回有效调查表250份,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