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0-08来源: 环境保护部
2014年9月,为进一步加强减排考核问责,加大污染减排工作督查督办力度,湖北省环保厅根据县域经济考核和日常减排核查核算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部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较差、责任书项目不落实、减排工程滞后、企业环境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实施环评限批预警。
通知要求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相关减排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表,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对2014年度减排项目不足、影响全年减排目标任务完成的地方,应进一步强化减排工程措施,深挖减排潜力,加大减排项目实施力度。对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长期低负荷运转的,应加快污水管网建设进度,达到进水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75%、COD进水浓度不低于150mg/L要求。对农业领域减排工程措施严重不足的地方,应进一步加强农业减排工作力度,完善农业减排工作机制,加快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实现年度农业源污染物削减目标。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应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予以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各有关县(市、区)要建立强有力的项目推进和协调机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周检查、月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措施实施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省环保厅将组织对相关县市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于预警期限内整改不力,未能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地方,省环保厅将暂停审批该地区建设项目环评,并与年度县域经济考核及减排年度考核问责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