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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保系统内12家环评机构年底前彻底脱钩

发布日期:2015-09-10来源: 黑龙江省环保厅


日前,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对全省28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逐一现场检查后要求,全省12家具有环保部门背景的环评机构必须在今年年底前与主管部门脱钩。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环境影响评价成为环保部门解决环保问题的重要手段,为实现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环保部门独家管理的弊端则日益显现。为此,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专门制定方案,要求环评技术市场去行政化,环保系统具有环评资质的直属单位,可以依法将建设项目环评业务整体划归环保系统以外的其他企业,或者由单位职工以自然人出资成立的企业,或者退出建设项目环评业务等形式彻底脱钩等。

    黑龙江省共有28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分为环保部门下设机构、其它部门下设机构、大学下设机构、社会民营机构等四类。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要求,省环科院及各有关地市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在9月底后,不得再承接新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委托。对未完成脱钩的环保系统环评机构,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不再对其资质晋级、评价范围调整和资质延续申请出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