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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4来源: 环保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环评管理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我部定于20165月至9月举办7期环评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培训时间:516日至20日,地点:重庆;

  第二期培训时间:618日至22日,地点:河北(北戴河);

  第三期培训时间:622日至25日,地点:河北(北戴河);

  第四期培训时间:7月,地点:北京(北安河);

  第五期培训时间:8月,地点:北京(北安河);

  第六期培训时间:9月,地点:北京(北安河);

  第七期培训时间:9月,地点:辽宁(兴城)。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环评审批改革总体思路和要求、战略环评研究、规划环评管理、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环评资质管理及技术评估等内容。

  (三)培训对象

  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部门环评、三同时验收管理人员及技术评估人员,以市级环保部门管理人员为重点(各期培训班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第一期培训班安排

  (一)报到时间:516900-2000(其他时间报到请提前与会务人员联系)。

  (二)培训地点:重庆巾帼园(重庆市妇联培训中心,江北区盘溪408号石子山体育公园旁)。

  (三)参加培训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和江西省(区、市)。

  (四)第一期培训班会务工作由我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办。

  (五)请参加第一期培训地区的省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本行政区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相关人员报名,确定其中1人作为联系人,并于201654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我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六)本期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 周海丽

  电话:(01066556652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王文娟 乔皎

  电话:84920646  13811036278

  84918627  13581821840

  传真:(01084918627

  重庆巾帼园 李晓青

  电话:(0236739366618983480666

  三、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自理,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

  (二)第二期至第七期培训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16年全国环评管理人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2.2016年第一期环评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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