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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7-04-17来源: 环保部网站


41428个督查组共督查企业340家,发现261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77%。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违法生产散乱污企业55家,企业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5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6家,VOCs治理设施存在问题的11家,涉嫌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问题的1家等。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安排,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20173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并确定散乱污清理企业名单。从各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名单和近期督查情况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城市排查散乱污企业不彻底。沧州市督查组针对企业聚集村进行督查,抽查了其中5家企业,均属于散乱污企业;通过对该村的走访查看,该村类似加工企业有200多家,从事小规模生产加工,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均未在散乱污企业名单内。督查组发现石家庄市58家、邢台市39家、聊城市33散乱污企业不在名单内。

  二是一些城市排查重点不突出,甚至将服务业等行业列入清理名单。如:河南省濮阳市将粮食收购点、早餐店等列入名单。北京市将大量超市、百货、服装店、物流等列入了清理名单。

  三是部分市、区存在信息报送质量不高、信息不全、分类不清等问题。如:山西省晋城市调查表内容较为简略。天津市河北区调查表中未填写原料、产品、污染治理工艺等信息,东丽区未进行行业类别划分。

  四是各城市排查数量差异较大。“2+26”个城市共报送散乱污企业数5.6万余家。北京市6196家,天津市8565家,河北省22039家(廊坊市4621家、唐山市592家),山西省1609家(太原市984家、阳泉市161家),山东省5934家(菏泽市1483家、滨州市310家),河南省11700家(濮阳市4924家、郑州市539家)。

  环保部已要求督查组督促地方进一步核实散乱污企业名单,完善调查表信息,加大排查力度,并按时完成取缔工作。对排查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散乱污企业数(数据来自地方报送)

城市

散乱污企业数

城市

散乱污企业数

北京

6196

济南

424

天津

8565

淄博

627

石家庄

3371

济宁

932

唐山

592

德州

1390

廊坊

4621

聊城

768

保定

1807

滨州

310

沧州

3436

菏泽

1483

衡水

1906

郑州

539

邢台

1524

开封

1311

邯郸

4782

安阳

1420

太原

984

鹤壁

596

阳泉

161

新乡

1926

长治

267

焦作

984

晋城

197

濮阳

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