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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7年第七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31来源: 环境保护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2017年第七批)公告如下:

  批准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资质晋级和调整评价范围。

  审查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上述机构请于60日内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单位证明,到我部行政审批大厅领取资质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机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同时作废。

  行政审批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联系人:史雪廷

  电话:(010)66556045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7年第七批)

  环境保护部

  2017年5月31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5月31日印发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
2017年第七批)

序号

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

编    号

申请事项

审  查  结  果

1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

第1306号

(原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

第1331号)

资质晋级、

调整评价范围

批准资质晋级。批准增加建材火电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轻工纺织化纤、建材火电、采掘、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资质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年。

2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

第1912号

(原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

第1978号)

资质晋级、

调整评价范围

批准资质晋级。批准增加轻工纺织化纤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轻工纺织化纤、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资质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