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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成立大会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05来源:

 关于召开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成立大会的预通知

 

中环协〔2011〕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环评机构体制改革创新,引导环评机构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促进行业自律,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经环保部同意,民政部批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通知书》(民社登[2011]第6223号 ))成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以下简称“环评分会”)。

环评分会是由全国环境影响评价行业从业单位、各省市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协会和热心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全国性行业组织。环评分会将遵循服务、自律、协调、引领的方针,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咨询、专业培训、技术交流、国际合作、行业调研等服务。环评分会接受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秘书处设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评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拟于2012年1月召开。现面向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省级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协会征集首批会员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员单位类别

(一)副理事长单位(20家):甲级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二)常务理事单位(50家):甲级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级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协会;
       (三)理事单位:甲级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乙级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有报告书评价范围)、省级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协会;
       (四)会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二、会费标准

会费交纳标准执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费交纳标准与管理办法》(参见www.caepi.org.cn“加入协会”频道);地方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协会免交会费。

三、会员应尽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评分会工作规程,执行环评分会决议;
       (二)维护环评分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环评分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环评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优惠参加环评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拥有对环评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申请方式

有意向成为首批环评分会会员的单位,请清晰完整填写《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入会申请表》(附件一)、《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会员登记表》(附件二),申请表格电子版可登陆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网站www.caepi.org.cn“通知公告”或“分支机构-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频道查询下载。申请表格签字盖章后请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附件二传真至分会筹备组,同时将附件一和附件二原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复印件邮寄至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培训部(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筹备组)。

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筹备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淑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52931001
         传 真:010-529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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